月的时候学会了第一句话,“爷爷。” 把郑北秋高兴坏了,每天下值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他孙子,背着孩子到处溜达,还趴在炕上给孩子当马骑。 过去他虽然宠孩子,但没像现在这般,隔辈亲可真是吓人,真是捧在手心怕碎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 罗秀也不遑多让,早早就给孩子攒上家底了,虽然不知道这孩子以后想干什么,但钱财上肯定不缺。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第二年的春天,小朝儿满周岁了。 郑北秋请几个酒楼的大厨在家里摆了二十桌酒席,邀请了同僚、亲戚和朋友参加朝儿的周岁礼,那场面热闹极了。 罗秀给孩子穿了一身红锦缎做的小棉袄,头上戴着镶宝石的虎头帽,脖子上挂着金项圈,手上一对金镯子,往那一坐好像神仙座下的童子。 大家伙都好奇这孩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