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律师哥们一看,眼睛瞬间亮了:“行,这个可以。” 第二天我就和这哥们去把董栋告了,说他造谣诽谤我。 因为有录音且证据确凿,董栋基本没什么翻身的能力。为了不进去,董栋给我打电话:“你到底怎样才能放过我?” “你败坏我名声的时候,怎么不想着放过我?” “是我错了行吗?我不能进去,我就快要成为国企的正式员工了,现在要是进去,我的工作就全完了。” 好家伙,感情他都不是个正式的。 “想让我放过你,行!你在网上发声明说恶意造谣我的名声,让同城的人都看看你的嘴脸。” 对方咬着牙说:“非要这样?” “我就是要让同城的小姑娘都看看你的嘴脸,省的到时候上当,你要是不想发也没事,那就法庭见...